当前位置:辰墨书院>武侠修真>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> 第124章 程序违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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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程序违法!(1 / 2)

“每一次?侦查机关总共讯问过几次?”

宁去非看完讯问笔录,发现确实没找到相关信息。

“大概四五次吧?”

宋家乐也不太敢确定。

在看守所的日子,都是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,人早都已经麻木了,哪还有心情去计算什么次数?

“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会联系侦查机关进行核实,必要的话,会让他们出庭作证,说明情况。”

一旁的书记员键盘敲的飞起,宁去非示意任真可以继续往下。

在刚才任真说

“但是根据现有证据看,公诉院似乎也并没有告知过这个权利?”

任真看向高奇林,用词虽然是问询,但语气却已经笃定他们就是没有。

就是就是,都没告诉我!

宋家乐此时腰板硬了,看向对面的眼神都不一样了。

“并且根据我国刑诉法

没等高奇林给出回应,任真索性一股脑全说了出来:“但是根据笔录已经宋家乐的陈述,公诉人在提审他的时候,上来

这样的问题,明显是未经法院审判,就已经把被告人置于了有罪的前提之下,并没有给被告人解释或辩解的机会。

如果公诉人一开始就认为宋家乐有罪,那此次提审的意义何在?”

意义何在?!

宋家乐和常嘉航心中同时欢呼,直勾勾的盯着对面的公诉人及其助理,等着他们给个回答。

“还是说,公诉人这次去,就是为了让被告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?”

高奇林还在组织语言,便又听到任真轻飘飘的问了一句。

“辩护人,注意你的用词。”

宁去非及时打断任真,给高奇林留了点面子。

任真点点头,不再说话。

他最后一个问题,带有一定的揣测性和攻击性,确实有点不太合适。

但是无所谓,本来就是说给法官听的,你让我注意用词那我就注意,反正伱已经听到了。

“公诉人,对辩护人提出的异议,你这边怎么解释?”

就算不问,看高奇林刚才的表现,宁去非大概也猜到,任真说的那种情况,可能性极大。

他们跟公诉院经常打交道,自然知道,能让认罪认罚的,公诉人都会提前去做做工作,这样后面会顺利很多。

虽然有时候提审事实上确实是为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去的,但是提审本来确实也不是为了让你去干这个的。

人家没问题还好,这一有律师提出异议,抓瞎了吧?

“对于没有及时告知被告其可以委托辩护人,这点确实是我们疏忽了。”

高奇林犹豫了一下,还是开口认下:“至于在提审时候的问话方式”

这就有些难解释了,严格按规定来的话,他这个问话方式确实是有问题的。

可是这么多年办案子,这样搞过的不在少数,也没几个人说有问题啊?

要是每一步都按照法条上来,那我们的工作还做不做了?

“可能确实也存在一定问题,但是问话的方式,并不会对被告人关于案情以及认罪认罚的相关事项产生实质性影响。

被告明明已经认罪认罚,现在又提出反悔,属于是主观上不知悔改,他这种行为.”

说着说着,高奇林有着往庭审上发展的趋势,宁去非立马打断他:“打住打住,今天庭前会议不讨论实体性问题。

既然公诉人已经回答了你的疑问,辩护人继续吧?”

宁去非看向任真,这话的意思是刚才那几个问题我已经知道了,继续说下一个。

“谢谢法官。”

任真点头,继续道:“根据我国刑诉法

但是据我所知,在公诉人对宋家乐的案件审查之,一直到提起公诉,宋家乐都没有委托律师,我想请问一下这位公诉人,当时您审查案件的时候,听取的是谁的意见?”

高奇林彻底哑火了。

怎么会有死抓着程序不放的律师啊?

但他也知道,任真说的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,一旦提出来,法官肯定不会视而不见。

见高奇林不说话,宁去非蹙着眉头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“如果真如公诉人刚才所说,他问话的方式或许有问题,但并不影响被告认罪认罚,也不影响被告对于案件相关情况的认知,被告会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不找律师吗?

显然不会!所以公诉人的问话方式,结合其忽视了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的种种行为,直接造成了被告人对案件情况判断失真,才会稀里糊涂的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,现在他委托了辩护律师,自然要对这些错误作出纠正!”

宁去非替高奇林擦了把冷汗,这律师说话真是不给面子啊。

不过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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