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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一步之遥(2 / 3)

你是怎么能跟在这样的冷脸没人情味的大爷身边那么久的?要不然你换个主子,当我的手下吧,我给你开双倍的俸禄。长公主府也没差钱过,你的吃穿用度我包了。”

墨书笑说:

“大人啊,你可别拿我开玩笑了,我是东伯侯的家臣,刚生下来就在姜家陪着东伯侯了,我的父母祖辈也是一出生就在姜家了,忠心不二呢。大人你别看东伯侯表面上就是一张冷脸,很少给人表情,他的心可热乎的呢,手底下的人心情不好头疼脑热他都能第一个发现,嗨,你以后可就知道他的好了。”

林芷澜忙道:

“别,他的好你留着慢慢感受吧,我可不想知道。”

话虽如此,被涂着药油按摩到的地方暖暖的,很舒服,抽筋的疼痛感在这暖热下无影无踪。

还是好闻的淡淡青草味,不是市面上红花油的那种刺鼻浓重的味道。

姜烛……人确实是不错,可为何就不能对她态度再好一点呢?

哪怕是对她笑一笑,她也会很开心吧?

想着想着,林芷澜的耳朵脸颊就烧了起来。

赶紧用冰凉的手背贴上去降温,阻止进一步的胡思乱想。可恶,都怪那些乱编话本子的“天下第一猛女”等写手,给了她一种她对姜烛很特殊的心理暗示。

恰在此时,门外又传来了一道爽朗的笑声:

“姜烛的好你不想知道,那我的好你要不要知道呀?”

语气熟稔。

墨书了然地用拳头砸了那人的肩,以示亲切:

“你赶路赶得真快啊。”

“哼。”那人很是骄傲。

林芷澜一喜,差点涕泪横流,她的熟人来了,她不必孤立无援了!

林芷澜登时从榻上弹起来,连右腿还有微微的不适都忽略掉了,简直是他乡遇故知,无比欣喜地一头扎过去:

“筝筝!我好想你啊!”

来者正是曾经跟她一起闯军营历练,一起偷鸡摸狗上房揭瓦的至交好友陆沐筝。

陆沐筝穿着一身黑色劲装,衣服的图案是用银线勾勒出的展翅高飞的苍鹰,爪牙锋利,栩栩如生。

“呜呜呜,好久没见了,我也想你啊澜儿。”陆沐筝大力地回抱过去。

能亲昵地称呼长公主,足以说明二人情谊不浅。

当年,林芷澜是国子监的重点培养学生,而陆沐筝是地方上一个落破寒门的学子,来国子监交换旁听的,误了上课的时辰,不被允许进教室,只能在外头罚站。

好巧不巧,那天林芷澜因为头天晚上熬夜看话本子,上课打了瞌睡,也被夫子罚站。

两个差生碰头,相见恨晚,一见如故。

陆沐筝性格有趣,一肚子稀奇古怪的故事,全是林芷澜没听过的,给了林芷澜幼小的心灵深深的震撼。

两个人就这样狼狈为奸了好一阵子,后来林芷澜感觉自己这样下去会离先帝的宠爱重视越来越远,陆沐筝也觉得陆家惨淡的未来一眼能望得到头,二人又在一起寻思着,想着一块打包入军营历练。

大梁鼓励从军习武,鼓励学子们文武两手抓,去军营历练过的学子在科举中还能加分呢。

于是,历练之后,林芷澜得到了先帝的赏识,陆沐筝得到了科举加分,擦着边儿够上了进士的尾巴,被分配去外地的某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当了县令,政绩不错,被回调了回来。

算算两人是有几年没见面了,山高路远,写的信一来一回要两三个月,能亲眼看到陆沐筝回来,林芷澜欣喜若狂。

又充满怜惜地摸了摸陆沐筝的脸蛋,手感很好:

“筝筝,你瘦了啊,是不是在外面没有照顾好自己?”

陆沐筝身形挺拔,比林芷澜高了半个头,和林芷澜是不同类型的美,林芷澜若是岸边芦苇,纤细动人,陆沐筝便是灼灼芍药,虽然平时讲话总有一股智力缺失的美感,但长得大气明艳,办事靠谱,反差萌把林芷澜迷得死去活来。

跟杨贵妃转世一样,还是个能文能武的杨贵妃,脸颊还嘟嘟的又白又弹,和林舒白一样,林芷澜一看到她,心都快化了,经常忍不住把陆沐筝当女儿养。

嘿嘿嘿,她那迷人的天然呆女儿。

不过,她的小心思可不能让陆沐筝知道,不然陆沐筝一定会扯着嗓子喊——

“我把你当朋友,你居然想当我爹”!

墨书露出被雷劈了的惊讶:

“监史大人,你是怎么看出来这货瘦了的吗?她这不是明明胖了一圈吗?她在松林县过的日子可滋润了,松林县山多水多,那山上跑的野猪、水里油的肥鱼,可全都进了她的肚子,她到哪儿都不会委屈自个儿的一张嘴呢。”

陆沐筝闻言对他龇牙,可爱得没有一点威慑力:

“墨书我告诉你哈,我现在调任回京,被分到了刑狱司,是‘天地玄黄’中玄字号的首席统卫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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