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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要试试不信命(1 / 2)

自从从郑老大家里回来,于永义就心神不宁。他也不知道怎么了,杀人放火的事不是没做过,但是从来也没这样忐忑。

于永义不知道,以前的他有一颗动物一般的心,简单而又狠厉。他的人生信条很简单,那就是听老大的、管教好小的,有人来踩场子就干他丫的。他觉得自己既然没能淹死在那片海里,那就是老天对他还有安排,即便老天给他的安排并不光彩,他觉得也不赖。

他信命。烂命自然只有烂命的活法。

但是现在的他的心上,开出了一朵小小的花。一种他未曾设想过的美好,也和那朵小花一起在他心里慢慢绽放。于永义想抓住那份美好,但是自己那沾满鲜血的手,只怕还未接近便已玷污。

他信命。烂命自然只有烂命的结局。一定是这样的。

第二天就要去做事了,临行前的一个晚上,他和小武在家里喝酒,两个人都喝了不少,啤酒瓶在他们俩脚下东倒西歪了一大片。

于永义说:“小武,我明天要去办点事,完了可能要离开一段日子。”

“哥你要去干嘛?怎么不带上我?”

“我一个人去就够了,带上你不添乱么。”

“到底什么事?”小武有点急了。

“你少打听。”于永义严肃地讲,完了他又换上一副笑脸,勾着小武的肩膀说,“你留下还有你要干的活,你看好场子和手底下的人,叫他们最近都低调点。还有……”

于永义停了一会,又说到:“你照顾好阿素。”

小武半晌不吱声,然后没头没脑地说:“哥,我觉得阿素特别好。”

于永义扭头看向小武:“你小子什么意思啊?”

“我觉得我喜欢阿素。”小武回答得特别直接,那是属于少年的斩钉截铁。

于永义先是瞪大了眼睛,好几秒后才用一幅嬉皮笑脸换下惊讶,他用手抽着小武的后脑勺:“你个臭小子,毛都没长齐,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啊?啊?啊?”

“哥,我是说真的,哥!”

看小武表情认真,于永义也不打了,只是又问:“什么时候的事啊?我怎么不知道啊?”

他嘴里问的是小武,心里问的是自己,于永义呀于永义,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喜欢阿素的呢?

后来发生的事情于永义也不太记得了,只记得自己和小武又是大闹又是喝酒,最终还是断片了。他最后记得的画面,是记忆中第一遇到阿素时,她把他撞进一片木槿花丛,然后他从自己的臂弯间拈下了一朵木槿花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

兰库帕国际赛马场,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马赛,同时还会开放赌马,所以每到这天,马场内外到处都是人。名流和富豪在上层的VIP包厢里豪赌,一掷千金;普通民众则会挤在下方的看台里,寄期望于虚无缥缈的好运为自己逆天改命。

郑老大在马场有自己的包厢,过去的几年里每个月都会来看跑马。于永义跟着来过几次,他发现郑老大看赛马和其他人很不同,他总是神态自若地坐在那里,平静地看着跑到上矫健的赛马们一圈一圈地跑,周围的歇斯底里和疯狂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。与其说是在看比赛,他更像是在看风景。

这也是郑老大本人的特殊气质。他带着一副金边眼镜,身形消瘦矍铄,总是穿一身得体的浅色西装,花白的头发修剪得非常清爽。他没有纹身,也不带大金链金表,倒是收集各式各样的西服袖扣。比起□□老大,他看上去更像一位儒商或者大学的教授。郑老大总是对于永义说,现在这个时代,光靠狠,走不了多远,要多用这里。说这话的时候他会用食指轻轻点着脑袋。

今天的情况就是如此,今天的于永义就需要用脑袋来sha死一个人。

于永义不是没有sha过人,只是以前的sha是是摆在台面上的,他会迎面把刀刺进对方柔软的腹部,拿枪抵在对方的脑门,或者一拳拳砸在对方的鼻子上直至他们面目模糊。

他从不暗sha,也不偷袭。他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,确认他们眼神的内容从恐惧变成认命最后变成一潭死水,没有了活着的光彩。

他还会在sha之前给足时间,去听各种求饶各种哀告各种忏悔各种咒骂,他总是会很耐心地等人把话说完再送他们上路。这并不是他于永义仁慈,而是他不想对方像小时候的自己一样,被蒙骗着去死的。

他觉得人可以糊里糊涂活,但不能糊里糊涂地死。

他的sha戮是光明正大的,也是弱肉强食的,是坦坦荡荡的,也是天经地义的。

但是今天,他却要暗sha一个人。

他打扮成赛马场的保洁人员,推着一辆保洁车往男厕所走去。郑老大从厕所里边出来,他们擦肩而过,好像完全不认识的两个人。于永义进入厕所,直接走向最后一间杂物们,他猛地推开门,杂物间里有一个人正背对着他,听到声音正想转身。于永义用左臂勾住那人的脖子然后往左用力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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