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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误(1 / 1)

我与毛毛的第一次蹲点,以失败告终。因为我们与火箭班的放学时间相差三十分钟。

我们决心中午再次探索。

于是在第二天吃过午饭后,我们从四楼下到二楼,从517来到509。我称这为历史性的跨

越,二楼堪称鬼片拍摄胜地,楼道里一片死寂,我俩跑到509门口,准确地在一片通知中,找到

了509的期末成绩单。

感谢509的班主任的带班政策,这种含有一丝奇思妙想式的政策,不但让我知道了B同学的

期末成绩,也让我知道了B同学的理想大学。

正当我沉浸在与B同学一起上大学的幻想中,我的朋友毛毛,适时地打断了我。

她说,为什么,这个人姓付。

是啊。为什么呢。我对此深感疑惑。根据玉春同学的描述,B同学应该姓方的。

由于一字之差,我与毛毛一致认为我们找错了人。我们败兴而归,决心从别处出发。我早该

想到,玉春同学,并不靠谱。

鉴于第一次的错误行动,我决心直面人生。我找到了我的来自509的初中同学程乐乐。程乐

乐同学是个热情的小太阳,同时她十分聪慧,我别别扭扭半天,也没说清来意,但她是个聪慧的

女孩。于是她问

“你想打听哪个男生。”

这就是我欣赏程乐乐同学的地方,她总能直接找出问题所在。

我说“就是那个,鬓角有胡子的。”

是的,B同学其实是个有胡子的男同学。B同学的胡子,一度成为我的朋友之间的一个梗。而

我的损友翟晓,在见过B同学第一面后就用可以媲美玉春同学的女高音,表达了对我的眼光的不

满。

B同学的胡子,让大家把我当成了一个大叔控。天晓得,在一个度数很高且不爱戴眼镜的近

视眼儿的眼里,B同学的胡子,早已被我的视网膜自动磨皮无数次。

我心里的B,是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子。符合我对少年的一切幻想,并且不容许任何人质疑。

那时候的我固执地认为这就是喜欢,恨不得把自己变成烟花,啪一声绽开,身体的每一寸都

明亮耀眼。没有一处不写上「我喜欢B同学」这样的字眼。可后来我才知道,喜欢不是浓郁且炙

热的,它该是浅淡却温暖的。细水长流般的喜欢,才是最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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